中國 軍事通史之13南宋金軍事史(出版書)精彩閲讀,韓志遠 岳飛與劉豫與宋高宗,免費在線閲讀

時間:2025-08-15 05:35 /衍生同人 / 編輯:若雅
主角叫岳飛,劉豫,宋高宗的書名叫《中國 軍事通史之13南宋金軍事史(出版書)》,它的作者是韓志遠傾心創作的一本經濟、戰爭、宅男類小説,內容主要講述:⑤《渭南文集》卷四十六《入蜀記》。 三、騎 兵 南宋政府騎兵的建設,遠不如步兵和韧軍。因此,南宋的騎兵...

中國 軍事通史之13南宋金軍事史(出版書)

主角名字:金朝宋高宗陝西岳飛劉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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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國 軍事通史之13南宋金軍事史(出版書)》在線閲讀

《中國 軍事通史之13南宋金軍事史(出版書)》第30部分

⑤《渭南文集》卷四十六《入蜀記》。

三、騎 兵

南宋政府騎兵的建設,遠不如步兵和軍。因此,南宋的騎兵與女真騎兵和蒙古騎兵相比要落得多。

戰馬的數質量是反映騎兵素質的一個重要方面。蒙古騎兵備的戰馬,數量往往多於騎兵人數。每個騎兵戰士一般都備有兩匹戰馬,一匹作為從馬,以隨時換乘,保持馬的梯黎和行速度。南宋騎兵恰恰相反,兵多馬少,出現部分騎兵無馬騎的現象。從高宗始,宋軍騎兵缺馬之弊就沒有解決。建炎元年(1127年)六月,宋高宗就下詔:“文臣許養馬一匹,餘官吏士民之有馬者並赴官,委守、令籍為三等,以常平封樁錢償其直:馬高四尺六尺為上等,率直百千,餘以是為差。有田之家則折其税,僧則以度牒取償,限半月籍定,有隱寄者以違制論。每買(馬)及百匹,則守伴令佐遷一官,不及者等第推賞”①。這種依靠強買民間馬匹的做法,並沒有解決軍隊缺少馬匹的問題。孝宗時,華嶽《再上皇帝書》説:南宋軍事上有十弊,其中有“御騎者未得其”和“馬政未備”。②宋光宗時,殿都指揮使郭杲奏稱:“本司應管戰馬一萬七百匹為額,比之元額,見闕二千二百餘匹”③。殿司騎兵人數本來不及總兵的七分之一,但仍有約五分之一的騎兵無馬騎。宋寧宗嘉泰時,江州都統司兵編額1萬人中,“馬軍用披帶馬一千六百八十匹,目今不及千匹”④。馬匹的缺少,影響南宋騎兵建設。

南宋騎兵缺馬有主客觀原因。當時馬匹的來源主要有兩個方面:養馬和買馬。南宋先在各地設置過一些馬監,以牧養繁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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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要錄》卷六,第168頁。

②《翠微先生北征錄》卷一。

③《宋會要輯稿》兵二十六之六。

④同上,兵二十六之十五。

馬匹。宋高宗紹興二年(1132年),“置馬監於饒州,守悴領之,擇官田為牧地,復置提舉,俄廢”①。紹興四年(1134年),又在臨安府的餘杭和南設馬監。以又置監於郢、鄂間,收養公馬千匹,“十餘年僅生二十駒,且不可用,乃已”②。南宋馬監牧馬,多因管理不善,而效果甚差。僅鄂州大軍設於漢陽軍的“孳生監”③,曾一度有所獲。馬監牧馬的失敗,也與當時流行的“南地不宜牧馬”④的傳統觀念有關。養馬不成,於是全靠買馬。能用於作戰馬的,主要是來自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(北方因戰事,影響互市)。宋孝宗乾年間,南宋每年在四川購買川秦馬1. 19萬多匹。宋寧宗時,每年所購川秦馬也在1.1萬至1.2萬左右。初期規定,所購川秦馬要至樞密院,因多於途中,又在紹興二十七年(1157年)改為“分隸江上諸軍,鎮江、建康、荊、鄂軍備七百五十,江、池軍各五百,殿司二千五百,馬司、步司各千,川馬良者二百御”⑤。南宋每年在廣南地區購買的廣馬,為1500匹至3000匹。凡屬於軍馬,都要打上烙印,各軍字號有別,於區分。南宋每年用於買馬的費用很高,川秦馬“益、梓、利三路漕司,歲出易馬綢絹十萬四千疋”⑥。廣馬“歲費黃金五鎰,中金二百五十鎰,錦四百,絕四千,廉州鹽二百萬斤,得馬千五百”。運費更超過買馬的費用。川秦馬“每綱運,公私經費十倍,而人馬俱疲。上則耗國用,下則困州縣”。買馬費用的昂貴,限制了購買的數量,質量也難以保障。陸游針對當時的馬政衰敗,作詩云:“國家一從失西陲,年年買馬西南夷。瘴鄉所產非權奇,邊頭歲入幾番皮。崔嵬瘦骨帶火印,離立風吹”⑦。真實地反映出南宋在購置軍馬方面的困境。

南宋騎兵不但缺少馬匹,訓練方面也很差。從南宋有關騎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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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②④⑤《宋史》卷一百九十八《兵志十二》,第4954—4956頁。

③《歷代名臣奏議》卷二百四十二。

⑥以上引文見《宋史》卷一百九十八《兵志十二》,第4955~4957頁。

⑦《劍南詩稿》卷五《龍眼畫馬》。

訓練資料的匱乏,也可以反映出這方面的問題。南宋騎兵沒有形成獨立兵種和行之有效的戰術,僅僅作為步兵的附屬兵種,裴河步兵作戰。

第四節 軍隊編制

一、編制單位

南宋正規軍一般採用軍、將、部、隊四級編制,軍轄將,將轄部,部轄隊。建炎時,設御營司,曾規定“諸軍並以萬人為一軍”①。紹興時,每軍兵員數額並不嚴格劃一,從千人到萬餘人不等。如紹興七年(1137年),權主管侍衞馬軍司劉錡奏請,“以護副軍及馬司,見在通為、左、右、中及遊奕,凡六軍,每軍千人,共為十二將”。宋高宗“從之”。②五大帥之一的劉光世,所轄有10軍,各軍的兵不同,最多的是喬仲福軍7038人,最少的是王照軍3128人。岳飛轄有背嵬、、左、中、右等12軍,各軍的兵也有差別,其中精鋭兵背嵬軍的兵超過萬人。宋孝宗時,軍的兵員數額多在4000至8000之間。如淳熙九年(1182年),興元府都統司管轄5軍,軍4700餘人,左、右、3軍備有4300餘人,中軍7800餘人。⑧

軍以下設將,每將的編額也不盡相同,大一將有人左右。一軍設幾將,據其軍的兵而決定。御營司管軍時,曾規定“每軍十將”④。宋孝宗乾時,鎮江府駐紮御諸軍分為、右、中、左、、遊奕7軍,軍兵為5000人,其餘6軍各7000人。“軍以三將,餘軍以五將,共三十二將”。⑤由於將隸屬某軍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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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④《要錄》卷二十四,第500頁。

②《要錄》卷一百十,第1782頁。

③《宋會要輯稿》兵六之四。

⑤《嘉定鎮江志》卷十。

因此將的番號面常冠以所在軍的名稱,如興元府駐紮中軍馬軍第一將、建康府駐御左軍步軍第二將等。

南宋時,軍隊的軍、將、隊三級編制較為固定,而部的設置或設或廢常有化。每將一般設4至5部,分別為左、右、及中部,每部數百人。當時,也有特殊的現象,如建炎時的神武軍部的編制甚至超過將。

隊是南宋正規軍的基層編制單位。南宋隊的編制,基本上是從宋神宗“新定結隊法”延續而來。一般50人為一隊。

二、統兵官的設置

南宋軍一級的統兵官有統制、同統制、副統制、統領、同統領、副統領等,以統制職務最高。遇有特殊情況以及軍等特殊兵種,在統制之上有時也設都統制和副都統制。①軍級職務的設置,按一般慣例,“每軍差置統制官一員,統領二員”②。將一級的統兵官名稱為正將、副將、準備將等,通常一將有正、副、準備將各一員。部將是部的統兵官,分正、副將;南宋初神武等軍的部級統兵官是統領。隊設隊將、擁隊、押隊、旗頭等名目。旗頭執戰旗,押隊於隊導引,擁隊殿,全隊隨號令統一行。旗頭屬於軍吏,押隊和擁隊可以作為隊將,也可為隊官。區別在於,如果是使臣等有品武階官,即可作隊將;如為無品武階官,即算作隊官。

在各級統兵官之外,軍中還設有訓練官和頭等名目。訓練官職責是負責軍事訓練,地位較低,與旗頭地位相當,一般屬於軍吏。

南宋初,軍隊官員的任命,“準備將而上,皆主帥升差,仍先申樞密院審察”③。宋孝宗乾七年(1171年),改為“訓練官、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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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參見《宋史》卷一百六十七《職官志七》。

②《宋會要輯稿》職官三十二之四十六。

③以下引文見《宋史》卷一百六十七《職官志七》,第3982頁。

隊將而下,許軍中徑差,申朝廷照會”。宋光宗紹熙間,“詔諸軍升差統制至準備將者,主帥解發二人,赴總領所選·名”。宋寧宗慶元三年(1197年),“詔主帥選擇,總領所或屯軍處守臣審核保明,申樞密院”。

三、士兵的等級

南宋正規軍中的士兵也分為三個等級:使臣、效用和軍兵。使臣原是宋朝八品和九品的十等武階官總稱。有此武階的人入軍隊,可以擔任統兵官。但是相當一部分使臣,僅僅充當普通戰士。這部分人的待遇卻高於一般戰士,“一使臣之俸,實兼十人戰士之費”①。於是,在軍中就形成一個高於普通軍士的使臣等級。軍隊可以直接招募使臣,效用和軍兵也可以晉升為使臣。南宋初期,使臣在軍中佔有不小的比重,“一軍不過三、二,而使臣至五、六百”②。紹興十年(1140年),劉光世的三京路招處置使司奉命“招效用、軍兵萬人,內招使臣二千員”。③使臣在軍中的比例的增大,並不是軍隊素質和作戰能提高的表現,而是某種程度上軍隊腐敗的反映。“行伍中使臣大半,是養兵十萬,而止獲萬兵之用”。④有相當一部分使臣是靠,“舊之和”入伍,甚至有人“未嘗到,虛寄名籍,以資請給”。⑤當時,還有一部分佔用軍隊編制,並不參加戰鬥的“不入隊使臣”。這部分人在各軍中究竟有多少,難有確數。駐川陝的吳玠軍“有不入隊使臣三百三十人”⑥,也未必是全數。金宋隆興和議,宋孝宗整頓軍隊,裁減使臣,軍中主要採行效用、軍兵兩級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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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《浮溪集》卷一《行在越州條時政》。

②《要錄》卷六十三,第1067頁。

③④《宋史》卷一百九十三《兵志》。

⑤《毗陵集》卷三《論諸軍效用使臣札子》。

⑥《要錄》卷一百十一,第1798頁。

效用是列在使臣之下的一個等級。效用的待遇和地位優於普通軍兵。效用的來源主要有兩個途徑:一是由軍兵升遷,二是直接招募。充當效用的基本條件是格健壯,作戰勇敢。但是,由於戰局和其他因素的影響,在實際招募中,往往發生降低標準和濫竽充數的現象,甚至有一軍中戰士全部都是效用。宋孝宗隆興時,對招募效用數額作了規定:“招七分軍兵,三分效用”①。於是,三七開成為南宋招募效用和軍兵的比例。時人願投充效用,在於俸祿高於軍兵,又免於字。“效用得之鏹,三倍於兵,敵近應募為兵者甚少。”②宋時,字作為特殊的標記,對罪犯、婢、士兵等常採用字的方式,以區別於常人。既有防止逃亡,又有表示其低賤份的作用。效用“不面,不手”,③很受兵士歡。效用又分為上等效用、次等效用,此外因在編與不在編以及替補等,又分為守闕效用、不入隊效用、隊外效用、正額效用、額外效用等名目。上等效用在材和臂方面規定的標準較高,次等稍遜。南宋在軍隊中設置和推廣效用等級,部分廢除了黥兵制,兵士的地位有某種程度的提高。

軍兵在軍中數額最大,來源複雜,待遇和地位也最低。因此,人員流懂形很大,造成編額缠唆形很大。時局西張和災年,人員迅速膨,平時則減少。軍兵積戰功可以升為效用。軍兵也有等級,一般分成勝捷、渾、雄威三等,通稱為“三軍兵”。從郭厂的規定,俸祿多寡,到招收數額都有區別。勝捷軍士郭厂規格為5. 65宋尺、渾5.55宋尺、雄威5.45宋尺。南宋末,建康沿江制置司的防江軍,其中步軍三千,“並充三軍兵”,“勝捷五百人,渾一千人,雄威一千五百人”。④多少反映出三軍兵編制的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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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 軍事通史之13南宋金軍事史(出版書)

中國 軍事通史之13南宋金軍事史(出版書)

作者:韓志遠 類型:衍生同人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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